近日,颍泉区政府办公室下发泉政办传[2017]9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民生工程秸秆燃料生产点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就全区2017年民生工程秸秆燃料生产点建设和管理,特别是生物质户用气化炉使用摸底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明确了选点布局情况。按照文件要求,经有关镇(街道)认真筛选研究,确定了承建主体企业和生产点,具体为:宁老庄镇新农村生产点,承建主体企业为阜阳市颍泉区老雅农机维修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宁光雅;行流镇大周村生产点,承建主体企业为阜阳市颍泉区丰源农机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邵长飞;闻集镇白洋湖村生产点,承建主体企业为阜阳市颍泉区四方秸秆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洲;周棚街道办事处许庄村生产点,承建主体企业为阜阳思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永强;伍明镇陈刘村生产点,承建主体企业为阜阳市龙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井龙。各生产点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区集中招标采购生物质燃料成型成套设备(包括粉碎设备、烘干设备、固化成型设备、包装设备、输送储存设备五大设备部分)、生物质户用气化炉和秸秆打捆机、轮式装载机。经公开招标和评标专家组综合评定、打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分别为安徽环态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供应秸秆固化成型成套设备,中标价547.25万元;安徽喜阳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生物质户用气化炉,中标价49.75万元;阜阳市江南农机有限公司供应中型圆捆打捆机、轮式装载机,中标价分别为67.4万元、22.4万元。
《通知》对下一步项目建设与管理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做好户用气化炉摸排报送工作。各有关镇(街道)要负责秸秆燃料生产点所在行政村宣传动员工作,摸排愿意使用生物质户用气化炉的农户(贫困户)100户,填报《颍泉区2017年民生工程生物质户用气化炉使用摸底统计表》(见附件),由所在镇(街道)审核后,统一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承建主体企业指导农户使用秸秆户用气化炉,无偿为每台气化炉提供1300公斤的秸秆颗粒燃料进行试用。试用结束后,农户可按照有关标准使用秸秆换取秸秆颗粒燃料,或直接购买。二是加强设备接收管理工作。各有关镇(街道)、村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生物质燃料成型成套设备及相关机械、生物质户用气化炉等固定资产的接收、登记、发放和管理等工作。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将组织第三方技术专家进行设备的验收工作。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要认真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监管,坚持绩效评价制度,适时组织检查,确保8月底全部完成物资设备的安装调试,9月份投入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