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商务局学习《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7-09-25 17:45:47

为切实增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9月25日,颍泉区商务局集中学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

全体党员干部对区粮食局下属企业鑫诚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王立新违规旅游问题、行流镇王官村党总支部委员李贺友违规为孙子举办剃辫子喜宴问题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学习,并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增强反腐倡廉意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海涛同志在学习会上强调,一要结合通报的典型案例自我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底线意识,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加强管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作出表率,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要严格执纪,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纠正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颍泉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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