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放管服,进一步优化区镇两级清单制度体系。日前,颍泉区编办印发通知,要求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针对自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因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改、上级部门要求以及单位职能调整等,开展相应的动态调整工作。
为做好本次调整工作,为各单位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区编办在区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群内上传了《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颍泉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6年本)》、《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颍泉区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政府(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和《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颍泉区区政府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等调整工作基础文件资料,同时提供在线指导。
为做好审核工作,提高清单建设质量,区编办正认真对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省级权责事项下放(委托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借鉴和利用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成果,计划先行做好颍泉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2017年本),为下一步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清单建设质量奠定基础。
此外,区编办还将利用此次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行政职权特别是行政审批事现的名称、依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