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颍泉区按照全面调查现状、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保护管理、夯实任务责任的文物工作总体思路,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文物管理各项工作进入了规范提升的新阶段。
一是以制、修、订《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为契机,在全区上下积极营造文物保护浓厚氛围。今年年初,颍泉区文物管理部门根据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颍泉实际情况,制定起草了《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镇街道(园区)、区直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全区28家涉及单位回复,根据征求到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予以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期颍泉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夯实了全区各级各部门承担的任务责任,提升了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了文物保护浓厚氛围。
二是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积极构筑区、镇办、社区(村)三级文物安全网络。据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统计,颍泉区现有36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包含四九起义纪念馆、会老堂、葛大桥等13处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更好地加强文物保护,年初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各镇街道(园区)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点以分布情况一览表的形式列入文件附件,并在表中注明了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名称、保护类别、年代、地址等基本信息,要求全区各镇街道(园区)填报文物保护(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切实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和文物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截止目前,颍泉各不可移动文物点分布镇办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按要求报送了各文物点保护负责人,并积极配合区文管所开展了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下一步,颍泉区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工作,统筹做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走出一条符合颍泉区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张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