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小金库”防治工作精神,颍泉区财监局立足财政实际,深入推进“小金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防治。要求各单位每年组织开展本级及所属单位“小金库”自查工作,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检查工作;各单位每年对“小金库”防治工作做出公开承诺,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部门公示。
二是实行定期报告。各部门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及时报告自查、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情况,总结防治“小金库”经验做法,扎实工作基础,注重防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