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颍泉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警务用车管理规范,深化措施,强化管理,坚决杜绝驾驶警务车辆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警务车辆使用和管理到位。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分局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警用车辆管理规定》等相关警纪警规,观看“警钟”“警讯”等警示教育片,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值班期间坚决不饮酒,休息时间饮酒坚决不驾车”;多次组织全警专题会议,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警务用车的规定,增强廉政意识,防范意识,律己意识,坚决杜绝出现警车接送人、办私事等公车私用现象。
二是强化检查,确保警车安全使用。分局重点对警车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发现超过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警车,一律停止使用;检查警车驾驶员资质,对驾驶警车民警,必查警官证、准驾证、驾驶证,三证齐全,凡是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准驾驶警车,如有违反,坚决处理;检查警车手续及外观标识,对存在警车保险手续过期、警灯、警牌乱用乱挂、年检及交强险标识不全等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强化管理,确保警车合法使用。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警车使用规范,对警务车辆的调度安排、安全管理以及驾驶人的着装、证件齐全等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执行车辆报备制度和非工作时间停放要求;同时,要求全体民警在驾驶警务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发生在非执行紧急警务时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对警车集中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凡是使用警车的,必须报经各单位一把手同意,严禁擅自使用警车;采取不定点现场督察方式对民警使用警务车辆违反交通法律、警车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纳入当月的考核成绩中。同时明确要求对违反警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