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5月6日至7月9日对颍泉区财政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颍泉区财政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和内设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轮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阜阳市颍州区人民西路88号天上人间大酒店6楼8623房间;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阜阳市A671号邮政邮箱;
(三)举报信箱:1.市委第十巡察组驻地:天上人间大酒店大门旁。2.颍泉区财政局:阜阳市颍泉区顶大路2号颍泉区财政局大门旁。3.颍泉区审计局:阜阳市颍泉区柳荫路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门旁。4.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阜阳市颍泉区颍州中路66号楼梯口旁;
(四)电子邮箱:dsxcz123789@163.com;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8—2617072;手机:15705582782(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十巡察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