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2月13日,我区诊断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黄某某,男,49岁,2月10日出现不适。1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1月30日中午13时左右,1月31日中午13时左右,患者三次去周棚派出所旁边徽润发超市买青菜,每次10分钟左右(患者和服务员均戴口罩)。2月1日至2月6日居家隔离观察未外出。2月6日至2月11日在龙泉山庄集中隔离观察未外出。2月11日住五院隔离观察。
为了防止可能的疫情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上述时间可能与患者接触的人员。必须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戴口罩,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2.目前上述时间点可能接触的人员,已经超过14天,请关注一下自身健康状况。
3.如已经有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 呕吐、腹泻和腹疼等异常症状的,请就近到县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疑问,请咨询颍泉区疾控中心24小时公共卫生热线:2627728,也可拨打阜阳市24小时公共卫生热线:12320。
颍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