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颍泉区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准,五年来,累计实施52项民生工程,拨付资金57.93亿元,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提高幼有所育,保障学有所教。“十三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所,资助贫困幼儿7763人次,开展幼师培训578人,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期盼。累计为40万人次发放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及中职、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8920.82万元,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学杂费补助30122.86万元;建成12个智慧学校主讲课堂,配备37个智慧课堂接收点和学生终端1210台,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教育难题,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落实劳有所得,改善病有所医。五年来,开展技能培训12583人,开发就业岗位3366个,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十三五”时期,全区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3.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550元,所有镇级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完成优化升级,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5%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
完善老有所养,强化住有所居。五年来,大力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1所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区财政由2016年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给予补贴,到2020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62元标准给予补贴,辖内老人幸福度不断提升。累计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21529户、建成12929户,改造农村危房8531户,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82万平方米、受益群众593户,持续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加强弱有所扶,提升保障水平。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年3088.42元,提高到736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月378.5元,提高到808.3元。五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五保救助金41308.83万元、受益贫困人口103747人次,为1633名孤儿拨付生活保障补助1359.57万元,发放5529名贫困精神病残疾人服药补贴552.9万元、38129名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2162.77万元、32813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95.87万元,极大地改善了贫困人员生活条件,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