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共机构节能专题会议,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人张颍州主持会议,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令第531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颍泉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颍泉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等与机构节能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单位要走在公共机构节能前列,发扬公共机构节能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公共机构节能文件精神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以身作则,加强自律思想,增强节约资源观念,以节约为荣,以浪费羞耻,欢迎社会进行监督。
会议强调,要完善机构节能考核机制,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建设,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坚持节约用电,坚持节约用水,坚持节约用油,坚持节约办公用品,坚持节约会议和差旅费的“五坚持”原则,更加严格约束自我,杜绝形式主义,拒绝走过场,真正把公共机构节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当中,推动中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