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提高执法四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3月25日上午,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组织召开全体党员、职工会议,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大队长周杰带领大家学习了《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原文,对《条例》中公共环境卫生、社区文明和谐、文明乡风、文明家风、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餐、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对《条例》的逐条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意识,并表示要认真践行《条例》精神,带头遵守各项文明规定,主动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