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出台新的会议费管理办法
2021-04-23 14:43:59作者: 吕文娟 来源: 颍泉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颍泉区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费管理政策,颍泉区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颍泉区会议费管理办法》,新会议费管理办法,按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一类、二类会议会期依据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批准的会期确定;三类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其中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半天。同时,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会议期间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不统一配发笔、笔记本,确需配发文件袋的,应选用一次性纸质文件袋或简易塑料文件袋,严禁配发公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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