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近日,中共颍泉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清理工作范围是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园区)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止2021年4月30日)。
本次重点清理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及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不一致,以及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对清理结果主要采取保留、修改、废止、宣布失效四种方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从2021年5月初开始,9月10日前完成。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清理工作组织,全面加强领导。要对照清理工作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全面摸清底数。清理工作分级分类归口负责,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