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预算执行,提升财政透明度,保障社会群众监督权,颍泉区财政局坚持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强化四项措施,推进财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市预决算公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建章立制,研究制定2019年、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和2018年、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较好保证了公开执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明确划分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划分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区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分别牵头负责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强化联系和调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明确各预算单位是预算公开的主体,负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并做好公开后续的说明解释工作;区财政监督检查中心牵头实施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汇总分析检查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统一规范公开标准。统一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主要包括文字说明、报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内容。规范公开标准,对公开网站、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表格进行统一规定,对社会关注度高、数据变动幅度大的情况要求做出解释说明,确保公开工作同步统一、公开信息准确完整,便于群众知晓理解。
严格执行公开检查。跟进实施预决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全面部署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聚焦2018年、2019年度决算和2019年、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性为检查重点,采取书面自查与实地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全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统一纳入检查范围,确保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涉密信息除外),推动形成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的倒逼工作机制,促进各预算单位改进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