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公正、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颍泉区司法局率先从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入手,利用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机制,推动简单争议快速化解,成效显著。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积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探讨完善案前化解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案前化解工作机制: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征得申请人同意,复议机构在收到申请当日即转送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案件进行回溯核查、沟通化解,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化解情况。化解成功的,让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案不再进入复议程序,化解不成的则进入复议程序继续审理。
日前,区司法局收到一份来自广东省佛山市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经研判,区司法局认为该案件可以适用行政复议案前化解机制。经申请人同意,区司法局将复议申请材料转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申请人协调沟通。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解,申请人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区司法局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快速处置。
推行行政复议案前化解,让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充分对接、有效沟通,有利于减少群众维权成本,强化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分领域完善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机制,探索构建行政复议全流程化解路径,快速高效、有针对性地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