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持续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将集采政策惠及于民。针对2022年度我区集采品种约定采购量完成的情况,颍泉区医保局多措并举,推动集采药品政策落地执行。
一是重宣传。强化集采政策解读,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组织辖区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和省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并按照实际需求量报送任务量。在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完成后,优先采购中选产品。目前辖区12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参与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批次8批共335个品种,省级(省际)集采10批次。
二是强监管。依托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定期通报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切实保证集采政策的落地实施。截至8月,已进行4次通报,并召开2次通报会议,上半年到期的国家集采药品第二批次第三年度、第四批次第二年度、第六批胰岛素专项均已按期完成约定采购量。
三是保回款。依托阜阳市药品耗材结算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国家和省集采中选药品货款,减轻集采中选企业资金压力。截至目前,直接结算药品货款4875余万元。
四是给激励。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要求履行合同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有关政策给予激励。截至目前,已完成四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共拨付区内医疗机构激励资金11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