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消息
12月27日15时
阜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应急管控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央气象台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报,12月27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变差,污染物逐渐累积,满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级别升级调整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信息,将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从12月27日15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20〕82号)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1、工业污染管控措施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落实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修订文件涉及的重点行业II级响应(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对未列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修订文件相关行业且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执行较III级响应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 2、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加强矿山、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面源应急管控,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城区禁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4、面源污染管控措施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大盘香。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