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颍泉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服务颍泉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畅通复议渠道。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执法决定时,告知相对人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并依法及时审查。
二是优化办案流程。坚持快办快结,除重大复杂案件外,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办案时限,高效审结案件;大力推广“一件事一次办”,一次性告知行政复议申请需提交材料,实行“容缺后补”办理机制,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频次,避免企业群众空跑。
三是强化复议监督。对办结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梳理自查,主动追踪回访执行情况,重点考察企业在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被纠错后的经营情况,倒逼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妨碍营商环境的现象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