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颍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召开户外公共电子显示屏视听节目管理工作会议,全区19块户外大屏产权及运营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议要求,一是公共电子屏运营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节目内容播前审查、播中监控、全程管理的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攻击,杜绝安全播出隐患。二是公共电子屏运营机构要严格按照程序,先报后播,凡通过公共电子屏播放视听节目的必须在开播15日前,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三是公共电子屏运营机构要加强审查,甄别内容,对运营机构可以播放的节目、禁止播放的节目内容都做了明晰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