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结果作用,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从制度落实、宣传引导到失信惩戒,全方位营造诚信交易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制度筑基,严把信用准入关。严格贯彻落实《颍泉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暂行办法》,将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作为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坚决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源头上杜绝失信主体进入采购市场。另一方面,明确“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为准确获取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了清晰路径,确保信用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宣传助力,营造诚信好氛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定期梳理更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政府采购工作指南,方便采购人、供应商等查阅学习,并分发给相关部门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对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和案例分析进行归类整理,提炼出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共性问题,形成颍泉区政府采购负面典型案例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的指引。通过线下的方式开展培训,详细解读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提升各采购人、供应商的理论水平。此外,运用典型案例分析引导供应商树立守信践诺、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的经营理念,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严格监管,打造失信“高压线”。强化对政府采购失信行为的制约和联合惩戒。以监管为导向,通过“营商环境大起底专项行动”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对政府采购主体的失信行为严肃处理处罚,近年来,区财政局通过检查、投诉、举报等途径,加大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采购交易平台和采购监管网上曝光供应商失信行为,并将违法失信信息推送相关信用查询平台公示,让失信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有效打造了“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政府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