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颍泉区司法局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以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营造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整合社会力量,优化队伍结构,设立“特色”调解室,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培训班,邀请高校老师和资深调解员授课,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以及矛盾调处的技能和技巧。
二是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做到组织设立要合法,工作运转要合法,从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到工作台账、工作档案等诸方面的建立和执行,都要符合《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制度的规定。
三是形成多方协作的调解运行机制。辖区司法所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类别建档倒排日期进行调解,一般纠纷先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司法所进行指导;疑难纠纷根据类别划转职能部门,司法所、综治办协同调解,齐力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