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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学运”期间,反对服贸协议学生占领立法院议场,与警员推撞。(中时电子报资料图片)
海外网4月1日电台湾“太阳花学运”期间学生占领台立法机构,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合议庭3月31判决22名被告全部无罪,原因是采信黄国昌等人抗辩,认定本案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纵使有检察官起诉指称号召他人进入立法机构的行为,但相关意见表达并不具实质违法性,属有正当理由。
台检方针对“318太阳花学运案”,依煽惑群众占领立法机构的煽惑他人犯罪、立法机构正门前滋扰案及对执行驱离警员妨害公务罪、侮辱公署罪等罪名起诉。根据台北地院提供的判决新闻资料,合议庭认定这些罪名不成立,其理由在于认为黄国昌等人发表言论时,早有民众翻越围墙进入立法机构议事大厅,他们的言论并未涉及煽惑他人犯罪。
本案法官认为,本案符合“公民不服从”的概念,故占领立法机构的行为,具有正当理由。至于有关妨害公务部分,法官认为部分群众的行为,并不是以毁损立法机构权力地位为唯一目的,没有侮辱公署犯意;部分主观上是认为政治性意见表达遭警方不当阻扰,在警方驱离时的推撞行为,不是出于妨害员警执行勤务的恶意,没有妨害公务的犯意。
但台大政治系教授张亚中则向港媒表示,这是一个没有道理及无理及判决。张亚中强调,“公民不服从”是以消极方式及概念来反对一个政策或想法,而不是以暴力、积极的方式来进行占领活动,这是一项违法行为。他直言判决结果根本不符合法律应有的判决,他形容“公民不服从”就是不能用暴力的方式来呈现,更不能占领政府机,是挑战公权力的表现,不可能合于法律规范。
对于符合“公民不服从”而判无罪的结果,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蔡正元则反讽,只要你是公民,你就可以不服从。你反对“一例一休”,攻占行政机构是合法的;你反对年金制度,攻占蔡英文办公室是合法的;你反对同婚制度,攻占司法机构是合法的,你反对进口日本核食,攻占立法机构是合法的。蔡正元指出,“抗议者只要担心号召攻占人力太少,不必担心攻占有罪,且只要喊出公民不服从,一切都合法”,藉此狠酸“太阳花学运”之无罪。
"太阳花学运"22人获判无罪 郝龙斌:社会将无宁日
3年前“318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台北地方法院31日审结宣判,主要人物“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全部获判无罪。对此,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叹道,若只要“公民都能不服从”,恐怕社会将无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