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2017年“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召开
2017-07-31 18:04:48作者:张林来源: 颍泉区政办

7月30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李玉洲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7年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707311641175021_aW6goV92.jpg

区环委办主任、区环保局局长李险峰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以及《阜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实施意见(送审稿)的通知》(阜环委办[2017]246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阜阳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7]93号)、《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的通知》(办[2017]94号)等文件精神,并对全区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具体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区城管执法局、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市建管局颍泉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分局等有关牵头责任单位汇报了餐饮油烟、拆迁工地、砖瓦窑厂、挥发性有机物、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加油站油气加收、混凝土搅拌站、码头物料堆场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李玉洲要求,各地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市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导工作,以此为契机,对照督查内容和省、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抓住薄弱环节,认真全面排查、整治本地本部门牵头的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立完成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和盘点销号制度。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项目的防治措施,对未完成整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产停工整改、依法高限处罚;整改无望的,坚决予以关停。对上报的整治项目清单要准确、完整,不得虚报、虚报、漏报;整改落实不力的,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上一页:颍泉区召开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三大革命”推进会.. 下一页:王光武到颍泉区督查指导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