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18-12-03 09:51:4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赴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区直工委、
区经信委、区红十字会巡察组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9月1月21日,对颍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区直工委、区经信委党组、区红十字会开展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区直工委班子成员、区经信委党组成员、区红十字会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巡察组驻地书香门第宾馆(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北路226号)门口,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区直工委、区经信委、区红十字会办公楼门口;
2.巡察举报电话:17856177807;
3.电子邮箱:yqqelxc2018@163.com;
4.邮政信箱通信地址:阜阳市666号信箱,邮编:236000;
5.信访接待地址:阜阳市书香门第宾馆6楼601房间。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颍泉区委赴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区直工委、
区经信委、区红十字会巡察组

2018年12月3日

上一页:巡 察 公 告(区商务局、区招商局、阜阳市第十九.. 下一页:中共阜阳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