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十三五”期间,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专款专用”,努力达成农村人居环境“四率”指标。“十三五”期间,颍泉区共有29个行政村被纳入农村环境整治村庄,共争取上级资金490.5万元,全部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颍泉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仅仅围绕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四项指标,利用已有的工作基础,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环保脱贫工作的开展,采购农村环卫设备(如吸粪车、垃圾清扫车、垃圾桶、果壳箱等),建立公共卫生厕所改变了农村环境卫生,有效解决项目覆盖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是“下沉基层”,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力度。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区生态环境分局针对2017-2019年度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20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进行了问题排查,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通过顺利实施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颍泉区域内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等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部分解决。“十四五”期间,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更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着眼细微”,提高垃圾运转能力。配合美好乡村建设,通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购置环卫设备,提高垃圾运转能力,减少垃圾对水体、土壤的污染。有效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质量。同时,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重要环保节日宣传,进行街头宣讲、发放宣传册、发放环保购物袋、垃圾分类知识调查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的益处,引导人们重视环保,重视垃圾分类。
四是“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治理体制。切实发挥项目效益,区生态环境分局督导乡镇和村制定完善并落实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如吸粪车、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卫设施的运维管理制度。确保不仅做到“制度上墙”,更做到制度落到实处。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持续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大农村污水管网建设,要加强宣传引导,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农民生态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