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彰显检察温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021-04-12 15:45:26作者:(审核/任敏强 文/齐珍)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不就案办案,从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出发,近日成功调解了两起轻微刑事案件,促成社会矛盾化解。

庄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口角,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事后庄某后悔不已,但庄某与被害人对于赔偿金额产生了分歧。检察官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两人充分的释法说理,引导二人心平气和的沟通交流,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庄某当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被害人也当场对其表示谅解。

赵某交通肇事案,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检察官通过阅卷审查,讯问赵某和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发现经过半年时间,双方一直未达成刑事和解。若直接起诉交付审判,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矛盾,还可能会造成仇怨。检察官多次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心理安慰,与赵某沟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过错,并当场诚恳的向被害人近亲属道歉悔过,最终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结合案件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等,我院对两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缓刑的建议也被法院采纳,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进一步落实落细我院坚持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身边的小案,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

(审核/任敏强 文/齐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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