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问答(第四期)
2021-04-21 10:27:08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


农民工始终是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而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人社部门又出台了哪些政策呢?今天的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带你一探究竟。

一、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对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我们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于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各地还建设了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入驻的企业一定的创业指导、水电场地费减免等政策。对新创业失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我们还开展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二、对生活困难失业农民工救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就业脱贫政策



一、贫困劳动者县外转移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通过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扶贫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哪些?

      


答:对在公益岗位就业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岗位开发单位或实体就业奖励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利用村集体收益提高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自定。

三、对居家就业贫困家庭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在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居家就业贫困家庭的贫困劳动者,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奖励。具体标准由各地自定。

四、对各类就业载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务工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各类经营主体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经营主体就业奖励、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对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且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6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五、对就业扶贫车间有哪些补贴政策?

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对在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对于灵活就业、年工资收入高于3600元(含)低于6000元(不含),按实际工资收入的50%给予岗位补贴,年工资收入高于6000元(含),按实际工资收入的60%给予岗位补贴,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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