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颍泉区委副书记、区长虞建斌在区政府二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第72次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纪兰芳,区委常委、副区长廖越、张振粤,副区长李程杰、邹海军、李保生、刘璨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东飞,区政协副主席、区水利局局长常勇,区司法局局长刘利娟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当前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干部联系“三类户”的实施方案(审议稿)》。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责任、举措和时限“四项清单”,以清单式管理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要保持帮扶定力,进一步理清帮扶情况,精准安排实施领导干部联系“三类户”工作;要完善推进机制,定期对领导干部联系“三类户”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推进,确保帮扶工作精准落地见效。
会议审议了关于《颍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事宜。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修订后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出现重污染天气能够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见到成效;要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响应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确保一旦启动预警,不折不扣落实响应措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网格化监管,建立环环相扣、层层负责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防线,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
会议听取了关于颍泉区2020年度合法性审查情况汇报,审议了《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情况的通报》。会议指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以来,为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会议要求,要强化专业培训,定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提升审查质效,建立前期部门自审、责任前移机制,认真执行提前介入机制,严格审查送审材料;要强化工作督查,把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效督促认识到位、责任落实。
会议还审议了《颍泉区2020年度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研究了2021年民生工程任务、“雪亮工程”建设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