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四步走”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21-09-13 17:51:46作者:韩嘉峻来源:颍泉区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阜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法办发〔2021〕4号)要求,颍泉区通过“四步走”,完成了现行有效的8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完成。

一是制发工作方案。对文件清理的范围、标准、步骤、要求、时限、责任单位等作了明确要求,确保清理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时限、有责任。

二是明确清理主体。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起草实施单位根据《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清理意见。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区司法局对起草单位提出的清理意见,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逐单位审核把关,确保清理效果合法有效。

四是政府审定公布。根据清理情况,提请区政府审议。通过审议,共确定保留行政性规范文件72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13件,并将清理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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