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颍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晓珍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炳坤、韩东飞、刘继平和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廖越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金刚,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德、区监委副主任赵雪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付广雪,区直有关单位、各镇办(园区)人大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民事合同纠纷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熊晓珍为获得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全场起立,奏唱国歌。新任命人员面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熊晓珍指出,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并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办理,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意义重大,有助于“一府两院”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要持续抓好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跟踪督办工作,督促“一府两院” 整改落实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