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一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颍泉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颍泉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好“一个统筹、三大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稳中求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事业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及三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制定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统筹推进法治颍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稳步推动普法规划落实,“七五”普法期间,颍泉区获得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一人获得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自2021年4月起,颍泉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高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全区124个村(社区)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完成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200余人。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建立多功能社区矫正中心,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近年来未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基本构建形成“1+4+N”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8个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的更新和安装,实现远程探视系统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