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今,颍泉区连续三年率先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实施绩效、管理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多渠道调研和综合评估,为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积累有益经验。
为确保评估质量,实现“以评估工作完善行政决策”的目的,区政府制定《颍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试行)》,明确后评估制度的意义、原则、方式、内容及要求等,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评估”的原则,鼓励各单位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选择科学可行的评估方式开展评估工作。通过指导帮助,全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方式呈现多样性,有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估全过程参政议政的;有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团评估的;有成立组织深入基层一线采取评估调研方式,扩大调研受众面,更加客观反映文件的实施效果的。通过积极探索实施后评估方式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政策行不行,评估来确定”, 颍泉区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在评估方式上力求突破,注重评估的代表性、科学性与广泛性,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提供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