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颍泉区司法局严格规范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机制,通过规范建立局机关与司法所文书衔接、司法所与村居信息衔接、司法所与派出所帮管衔接、司法所与安置帮教对象人员衔接等,不断夯实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区的安全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规范文书衔接。区司法局及时各种法律文书按户籍地进行登记分类,限期转派到辖区司法所,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相关股室的指导下,严格规范衔接程序,从源头上保证安置帮教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规范信息衔接。司法所及时与被释放人员户籍(居住)地所在村居进行对接,确认信息无误后与其亲属联系,做好释放前的沟通工作,在规定时限顺利将刑释人员接回,并成立安置帮教小组、完备各项手续材料、落实相关措施。
规范帮管衔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司法所将新接收的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信息及时反馈到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和派出所均逐人建档,成立帮教小组,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列管,共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规范人员衔接。司法所严格规范档案资料,对安置帮教对象实行一人一档,通过填写登记表和基本信息表、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等,落实帮教责任,并定期与安置帮教谈话,了解其生活状况、就业情况等,使其尽快融入社会,不再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