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批准,2024年4月1日-6月30日,我区境内茨淮新河、黑茨河、泉河、沙颍河等4处渔业水域实施禁渔制度。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含垂钓)。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规范渔业生产秩序。颍泉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禁渔期工作安排部署,先谋化、早落实,积极做好我区禁渔宣传工作。
2024年3月以来,颍泉区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驾驶执法巡逻艇,对2024年辖区禁渔区域的泉河、沙颍河等水域段进行巡逻宣传。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沿河向渔民、垂钓爱好者宣传禁渔期、禁渔区相关规定,并发放禁渔公告宣传单;在沿岸村庄、渡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禁渔公告及宣传单。行动以来已发放、张贴禁渔公告、宣传单800余份。
下一步,颍泉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我区禁渔区域情况,积极发动沿河镇村和群众力量,进行全覆盖巡查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使禁渔区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坚决做好2024年度禁渔期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