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执行工作,通报国采药品第四批第三年度等临近周期的采购进度并确保相关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时完成采购任务,4月11日,颍泉区医保局组织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公立医疗机构集采执行情况通报会。会议由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玲主持,区局价采股相关人员、各医疗机构分管药品工作的院领导及具办人员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通报了区各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关于国家集采药品第四批第三采购年度、国家集采药品第六批(胰岛素专项)第二采购年度、2022年度省级集采药品、长三角联盟第二期中选药品等批次执行情况。会议针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如药品配送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为下一步更好落实集采政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玲强调,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各项任务;加强排查力度,对即将到期仍未完成的品种统筹协调,及时采购;加强医企沟通,争取药企、供应商等支持,确保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