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法院开展“春节前集中执行”专项 活动
2017-01-22 11:34:57
1月17日上午,颍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主持召开全院执行干警及相关庭室负责人会议,拉开春节前集中执行帷幕。通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2名被执行人履行130余万元标的额,对6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执行结案12卷。执行到位标的款及时发放,促进社会稳定,达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1月18日早上7时,在颍泉法院办公大楼前举行了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启动仪式。颍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戎震主持并做简短动员讲话,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由执行庭庭长亲自带队,出动警车六辆,干警20余人,赴行流镇、闻集镇、姜堂镇等地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早上8时许,执行干警在阜阳市颍泉区姜堂镇大田行政村姚寨抓获被执行人丁某,丁某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执行前,法院干警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丁某住所进行调解,但丁某称自己没钱,一直未能给付原告损失,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到达被执行人住址时,由执行一庭庭长带队,提前将警车停至路口,分两队步行将被执行人前后门两处出口封堵,在家中找到被执行人丁某,被执行人丁某依然称自己身上没钱,没钱给付。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进行苦口婆心的协商调解,并向被执行人提供支付通道,可以选择支付宝,微信,网上转账等进行多元化支付方式支付标的款,后由被执行人子女通过手机支付宝,将案件标的案款执行到位,最终案件履行完毕,案件结案。法院执行队伍离开了丁某的家后,又匆匆踏上了下一段的惩治失信人征途。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是我院坚持以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为本,抓住部分被执行人集中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的一次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颍泉法院将继续巩固和扩大这次集中执行活动的效果,继续扎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为促进颍泉区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颍泉法院 王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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