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风险提示的通告
2020-02-13 19:47:54

广大居民朋友们:

2月13日,我区诊断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黄某某,男,49岁,2月10日出现不适。1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1月30日中午13时左右,1月31日中午13时左右,患者三次去周棚派出所旁边徽润发超市买青菜,每次10分钟左右(患者和服务员均戴口罩)。2月1日至2月6日居家隔离观察未外出。2月6日至2月11日在龙泉山庄集中隔离观察未外出。2月11日住五院隔离观察。

为了防止可能的疫情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上述时间可能与患者接触的人员。必须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戴口罩,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2.目前上述时间点可能接触的人员,已经超过14天,请关注一下自身健康状况。

3.如已经有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 呕吐、腹泻和腹疼等异常症状的,请就近到县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疑问,请咨询颍泉区疾控中心24小时公共卫生热线:2627728,也可拨打阜阳市24小时公共卫生热线:12320。

颍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上一页:关于对周棚社区实施封锁管理的通告.. 下一页: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求助”通道